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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检察院强制医疗彰显司法为民
文章字数:434
  近日,丹凤检察院在全面推进“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深入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结合案件实际办理情况,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的涉案精神病人周某依法向丹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
  涉案精神病人周某因患精神分裂症,随意殴打他人,被其父周某某关在家里自制的铁笼中。今年4月28日晚11时许,周某用刀片割断铁笼的铁丝锁扣和挂锁后,从铁笼中钻出,在家里与其父周某某发生争执,周某持钢筋、铁锤在周某某头部、胸部和背部多次击打,致使周某某颅脑损伤死亡。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患精神病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长期监护。
  丹凤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周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向丹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在庭审中,周某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案的处理举手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了司法为名情怀。(刘凯 郭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