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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守法是福
文章字数:734
  医生说,健康是福;哲学家说,斗争是福;失恋的人说,被爱是福。读了8月31日《商洛日报》报道某县成功处理一起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后,我有感而发:守法才是福。
  在法治社会里,法律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设定了规矩,划定了界限,编织了网格,使社会秩序正常运转。一个守法公民,始终以法律为准线,规范行为,在法律的框框里做事,表面看呆板了,绕道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善意良知就会自然叠加,社会评价就会彰显公正,会给自己带来心底坦荡,食寝安然,一世泰然。而一个法盲,从眼前看是“占便宜”了,长期以往就会滋长心理贪婪和恶性,就会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良知进行挑战,其结局必然是悲惨的。商洛日报刊登的因意外事故范某失去“顶梁柱”是令人同情的,在道义上是占上风的,但她却以道义的支持和民众的同情为要挟,肆意妄为,聚众闹事,漫天要价,行为恶劣,严重践踏法律底线和公允良俗,引起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如范某在看守所反复念叨的“我不懂法,一时冲动真后悔”。
  守法的人,规规矩矩遵法守纪,不越雷池,法律这个一丈二尺的板子打不到你,自然做事自如,行动自由自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沐浴,幸福一定会降到你头上,心情愉悦的过好每一天。相反,不遵守法律,可能一时侥幸没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难免心里惴惴然,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饱受精神折磨。所以,守法是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要守法,必先知法懂法,不当法盲。法律是苛刻的,触犯了必然会受到惩罚,是要交学费的。我们不能在恢恢的法网里为所欲为,把法律当儿戏,一旦你的行为导致法律后果后,一定会为之付出代价的。作一个尊法的良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家庭,对得起社会。守法是福,我们要倍加珍惜这份福气。(张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