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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农民工集中加入工会组织
文章字数:615
  本报讯(记者 方由朝)9月16日,我市农民工集中入会启动仪式在商州区北宽坪镇举行,农民工在就业、社保维权和福利方面能享受更多更全的法律保护。
  据了解,只要农民工是在国内的任何一家企业工作,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管是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不分民族、性别、文化程度,都可以自愿加入工会组织。我市目前有农村劳动力100多万,每年就业的农民工数量近60万,现有9.3万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出台了《商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等规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开展了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为57746人讨回被拖欠工资1649.351万元。
  农民工集中加入工会组织后,在就业方面,用工单位聘用农民工时,工会可以帮助签订劳动合同、代表农民工和企业方协商,提高工资待遇,工会还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扩大就业途径;工作做得好的,工会可以推荐当劳动模范。在社保维权方面,单位与农民工有劳动争议时,工会可帮助调解纠纷;农民工与企业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时,可通过工会寻求法律援助;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可以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并获得生活救助。在享受福利方面可享受组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看电影,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春游、秋游;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发放一定数量的慰问品,农民工个人过生日时,工会发放生日蛋糕券等;农民工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造成困难时工会给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