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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法院系统四集体四个人获省高院表彰
文章字数:511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调动法官干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文对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商洛两级法院4个集体和4名干警受到记功表彰。其中,洛南县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二庭荣立集体三等功;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礼武,司法行政装备室主任张福秦,镇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支社旗,丹凤县人民法院龙驹人民法庭庭长张崇民荣立个人二等功。
  受表彰的单位班子建设过硬、队伍作风优良、管理严格规范、工作成效显著,受表彰的个人信念坚定、爱岗敬业、成绩突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受到群众广泛认可,为全市两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商洛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力以赴抓好司法办案,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诉讼服务,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创新进取,全面做好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卢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