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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城管监察支队开展十大市容环境专项治理
文章字数:1005
  四、多措并举治理城市野广告。一是路段管理人员坚持每天边巡查边清理,确保各类小广告日产日清;二是在一些城市主要路口设置广告张贴栏,有效引导市民和有关单位规范张贴;三是督促沿街门店、单位自觉清理各自门前乱贴乱画、乱喷乱涂小广告,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四是加大夜间巡查力度,严查夜间乱张贴、乱喷涂行为,发现乱张贴乱喷涂行为,当场责令自行清理并对其实施罚款;五是联合公安、工商、银行、电信、移动等部门开展清查,重点对办假证、贩卖枪支迷药、包小姐、非法集资等内容的野广告进行追根溯源,严厉查处。今年以来,该队共清理、涂刷各类野广告2万余处,设置广告张贴栏30余处,开展联合执法2次,处理乱张贴案件10余起。
  五、持续开展占道经营治理。一是对城区各街路划分类别、制定标准,实行分类管理;二是按照“一类街严禁,二类街严控,三类街规范”的原则,对于一类街出现的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二、三类街出现的各类占道经营,有门店的督促其进店经营,没有门店的就近疏导;三是按照《商洛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保障过往行人、车辆顺利通行的前提下,在二类、三类街设置临时经营点,统一经营时间、经营区域和管理要求,进行集中规范和统一管理;四是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对较为突出的各类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治理;五是在北新街、州城街、名人街设置示范街路标牌,明确管理标准、管理人员、联系电话,积极推进示范街路管理工作,用示范街路带动辐射周边街路管理;六是与部分街办、社区及规划部门联系,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城区闲散地建设了名人街、黄沙桥等临时综合市场,有效缓解了城市主干道的占道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过大力整治和疏导,基本杜绝了主干道占道经营。
  六、集中开展乱停乱放治理。一是在主要街路通过施划黄线、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架、停车牌等方式,划定一定区域,由执法队员引导市民进行规范停放;二是与门前具备停放条件的机关单位、商场、超市协商,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单位在门前设置停放场地,进行日常管理,有效疏导单位、商场、超市门前乱停放问题;三是在一些较为宽敞,人流量较多的区域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城管、交警部门发放统一监制停车牌,由部分下岗职工进行日常管理,有效规范过往行人乱停放行为;四是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各类乱停乱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有效遏制了乱停乱放行为。截至目前,已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3000多次。(郭晓燕 韩轶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