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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交警支队强化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字数:608
  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市交警支队对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安排旅游和娱乐活动、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奢靡享乐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等。
  市交警支队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紧密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要求。在节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约谈、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警示提醒,结合实际,做好廉政预警防范。深入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在关键节点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研究制定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各项廉政规定、纪律要求,又要带头抵制“四风”问题,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市交警支队强调在节日期间,各大队、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对“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纪律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严格纪律审查,对顶风违规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处;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严肃问责,不留情面,使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王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