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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13名矿难职工子女上学获资助
文章字数:266
  本报讯(方由朝 杨开泰)10月13日,省总工会副巡视员李岳文、劳动保护部部长杨景龙深入柞水县、洛南县看望慰问煤矿矿难职工家属和子女,为他们发放了助学金。
  陕西省天骄煤矿子弟助学基金会由陕西省原省长程安东于2010年发起设立。主要任务是资助陕西境内煤矿矿难职工子女完成高中、大学学业。资助对象为在陕西境内煤矿发生矿难的高中以上在校职工子女,资助标准为高中生每年2000元,大专生每年4000元,本科生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年7000元。受助学生由高中考入大学或者由大学考上研究生,按规定凭录取通知书继续享受相应等级的助学金,直至完成学业。今年全市新增4名累计13名资助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