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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四人荣获省第四届道德模范称号
文章字数:673
  本报讯(记者 李亮)10月16日,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会在咸阳市举行,我市殷建行等4人获此殊荣。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六部门联合举办。自今年四月活动开展以来,组委会共收到160名候选人资料,经网络投票、组委会审议等环节,最终共评选出道德模范50名、提名奖50名。其中我市山阳县高坝店镇街道村殷建行,2006年在西安打工时为了营救被大火围困的群众而烧成重伤,年轻帅气的小伙被烧得面目全非。之后坚强的他并没有就此消沉,利用义演先后向残疾人基金会、慈善协会等机构及个人共捐款20余万元,被授予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称号;山阳县银花镇上店子村村民邓竹娥,其丈夫因开矿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喝农药自杀,她用19年时间为夫还清所有债务,曾经当选“最美山阳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商洛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此次被授予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称号;柞水县石瓮镇胜利村村民张德凤在其前夫家遭遇不测后,在自己视力下降连自己都难以照顾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起照顾前夫父母的重担,被授予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称号;山阳县南宽坪供电所农电工宁启水,十几年来竭诚为高寒边远山区的用户播撒光明,累计徒步7万余公里,穿坏120多双草鞋,坚持义务为山上孤寡和留守老人免费捎带生活用品达5吨之多,被授予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道德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普通老百姓中涌现出的道德模范展示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显著成果,彰显了我市人民勤劳质朴的良好精神风貌,是全市人民可亲可敬的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