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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网信办约谈三家微信公众号
文章字数:1447
  本报讯10月20日,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商州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即时通讯工具公众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省市互联网管理办法,对近期受到大量网民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在商洛”(“商洛通”)、“商洛生活通”(“商洛网”)、“商洛资讯”三家微信公众号及其所办网站负责人依法进行了约谈,责令以上三家微信公众账号及网站对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转载时政类新闻、蓄意篡改新闻标题、发布低俗信息、传播谣言、未及时备案等问题进行整改。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宣传和网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力度,依法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引导网民共同坚守“七条底线”和“九不准”要求。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争做文明守法好网民”主题系列活动,向全市网民发出了《“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争做文明守法好网民”倡议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监管工作的意见》《商洛市域内互联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互联网站和新媒体调查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全市互联网站和新媒体社会监督举报的公告》等多个文件,并通过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商洛之窗、商洛广播电视台等市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开展了大规模的互联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基本掌握了辖区互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营情况,全市互联网传播秩序明显好转,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2014年以来,市网信办在全市开展打击政治类有害信息、网站违规刊载新闻、网络谣言、淫秽色情信息等专项整治活动中,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涉及市内互联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违法违规的举报线索113件,其中今年8月份以来就达21件,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居举报之首。举报集中在传播谣言、淫秽色情、诈骗、集纳负面内容、擅自篡改标题的“标题党”“图片党”等违法信息及歪曲事实、违背社会公德、炒作恶俗低俗信息等行为。此外,三家微信公众账号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违法登载新闻信息,账号审核把关不严,抢发散播不实消息,未能及时向网信部门登记备案,私自设置论坛、微播报等互动类栏目,发布负面信息、以删除负面内容要挟当事人赞助或索取好处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管理和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赵嘉安表示,此次约谈要求微信公众账号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讯工具公众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省市《互联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若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整改期间继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直至依法停止其公众账号及互联网信息服务。
  三家公众账号负责人表示,针对存在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坚决服从各级网信部门管理,强化内部审核监管,严格依法运营服务,积极传播正能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为建设幸福商洛服务,切实承担起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
  今后,市网信办将在依法约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信息内容和网络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互联网传播秩序的维护处置力度,促进全市互联网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加强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http://special.shangluo.cnwest.com/jubao/,举报电话:09142369553,举报邮箱:slxcbwgb@163.com。(市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