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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人大执法检查我市企业民主管理
文章字数:688
  本报讯(记者 张瑞)10月19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商丹园区和部分县区,对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致欢迎词,市上领导武文罡、李选良等陪同检查并出席汇报会。
  检查组先后来到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君威农贸综合有限责任公司,丹凤县华茂牧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企业贯彻执行《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并就履行执法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生产经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汇报座谈会上,市政府、市总工会及市直相关部门作了工作汇报。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商洛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主体责任明确,注重普法宣传带动、采取措施得力,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要求,商洛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以先进典型为引领,通过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组织建设,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意识,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厂务公开。要继续把贯彻《条例》作为构建和谐商洛的重要举措,重点是把工作放在非公有制企业,督促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妨碍企业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侵害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违法行为,努力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努力为促进商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