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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正己方可化人
新华社记者 陈尚营 欧甸丘
文章字数:636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言简意赅,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标准。清正廉洁就应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准则至简,全体党员不但要牢记在心,更要不折不扣落实在行动上。
  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管党治党不严”,部分党员思想涣散,自律意识不强,损公肥私、挥霍浪费、作风浮夸、工作不实等问题时有发生。在这种背景下,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立德向善,微言大义。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浓缩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
  准则向全体党员发出了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承诺。“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309字的自律标准,记下来并不难,但更需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要扎紧“思想篱笆”,坚持理想信念,把廉洁自律准则的要求当成座右铭,以此为镜,时时警醒自己。唯有如此,在行动上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约束,练就“一身正气”,守住“两袖清风”,做到知行合一。
  “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党员领导干部是“领头羊”“排头兵”,应该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明白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必须为人民谋福祉,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