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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证明的烦恼
鱼水
文章字数:760
  经常写点小稿,时常能收到一些微不足道的稿费,虽然不靠这稿费生活,但能有稿费拿亦是件快乐的事。由于投稿时仿效作家、名人不用真名而用笔名“鱼水”,所以汇款时收款人的姓名不是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于是乎麻烦由此而生,时常会遭遇取稿费开具证明的麻烦。
  就说今日,拿了两张稿费通知单到邮局电子汇兑窗口准备领取自己的劳动所得。邮局值班小姐接过单子一看,说:“你这张单子不能领钱。另一张可以。”我一时不知咋办,先前仿佛遇到过类似之事,怎么解决,大多是递上事先准备好的身份证件,并且说:“我前些日子就这么领的。”其实,这是一个谎。不过,那邮局小姐看来也是个新手,或者说对自己自信不够,便问旁边的一个同行,那同行似乎也不太清楚,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什么,尽管我与她近在咫尺,却听得不甚了然。小姐便跑到里边去打电话。当她回到窗口时,我不敢再说什么,只问了句:“既然不能取,我该怎么办?”她说:“你的笔名没有证明。”天哪!笔名还需要证明么?我又问,那我到底该怎么办。她说你打个电话,让杂志社再发一张稿费单给你或出示证明是你的稿费。我没敢再说什么。此时,我如果自认为会写几篇小文章,自以为天天以磨嘴皮为生,问她哪一部法律如是规定,或者将声音提高八度大说道理,吸引围观者过来,人家一看你那张不足百元的票子,一脸不屑,岂不是自取其辱?
  我默默地离开了邮局,一路上闷闷不乐。不就是几十块钱么,放弃就是了,还打什么电话,开什么证明?自己天天生活在这一隅里视界如是狭小,连笔名要证明都不知道也不能接受。但我却知道在中国是允许用笔名写作的,由于邮局汇兑方面的严格要求,用笔名写作的人就会有如此多的麻烦?
  法律方面,对去取“笔名”的汇款单有什么规定,究竟凭什么证明文件才能取出这“笔名”的汇款单,我还不得而知。但我总在想,鲁迅的那个时代是如何证明处理这类取稿费问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