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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委办下发通知
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文章字数:839
  本报讯(崔文)近日,市委办下发通知,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这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和党员学习规划,集中抓好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要把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这两部党内法规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认真研读、深刻领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广泛宣传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专题辅导、撰写体会、开办专栏、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形式,为贯彻实施这两部党内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紧守思想道德高线,严明党纪党规戒尺。要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决不触碰法纪“红线”。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解决突出问题,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为契机,切实转变惯性思维,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