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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六五”普法终期先进评选工作启动
文章字数:845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决议》,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任务,顺利通过了省上总结验收。为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全市“六五”普法终期先进评选工作。
  本次全市“六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分为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两个层次,共表彰4个县区、65个先进集体、65名先进个人,其中拟接收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有4个县区、25个先进集体、25名先进个人,其余拟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县区”“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为了保障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了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评选条件方面着重考量各县区各单位在组织领导、工作保障、任务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评选程序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层级推荐方式,先进县区拟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由各县区治县(办)公室负责推荐,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审定后,分别提请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表彰,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由市直各部门、单位普法办负责组织推荐,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审定后,分别提请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表彰。评选要求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申报。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重点是基层单位、基层干部群众和一线工作人员。(曹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