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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10天报废“黄标车”67辆
文章字数:347
  本报讯(卢雪莉 方方)近日,商洛交警支队通过“严查管控,分析研判,广泛宣传”等举措,有效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从11月15日到25日,共淘汰报废辖区“黄标车”67辆。
  据了解,“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是“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据11月15日统计,全市2005年前注册登记营运黄标车还有98辆,针对“黄标车”淘汰治理,商洛交警支队联合环保、交通、商务、财政部门,进行了政策引导及严格报废监管等工作;同时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注销收回或公告作废车辆道路运输证;交警通过上门宣讲黄标车危害、补贴政策、解答疑惑、听取意见,争取车主支持;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此次车主积极配合,主动提交报废申请,财政部门给予了最高1.8万元补贴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