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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黄思光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强调
以《准则》《条例》为标尺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文章字数:622
  本报讯(记者 张瑞)12月3日,为期两天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新《准则》新《条例》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培训班在市委党校正式开班,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思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黄思光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次创新和飞跃,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了更高的标准,筑牢了更严底线,提供了重要法规制度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新《准则》、新《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切实增强《准则》和《条例》的执行力。要通过学习,坚守信仰,牢记使命,切实传承纪检监察机关的优良传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向中央基准看齐,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章,坚决捍卫党章,彰显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要以培训学习为契机,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认清形势任务,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管党治党措施落到实处。
  黄思光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先受监督”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审查纪律,确保行使权力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廉自律的道德操守和良好形象。
  此次培训班邀请省市纪委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分别就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准则》《条例》学习辅导开展专题培训,全市各县区和市直23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