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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纪委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
文章字数:446
  本报讯(商纪宣)日前,《商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迈出关键一步,走在了全省市(区)派驻机构改革的前列。
  近年来,我市纪委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但也存在派驻干部同驻在部门“一个锅里吃饭”,不敢真正板起脸来监督执纪问责和“一对一”单独派驻,力量薄弱,形不成监督合力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权反腐败体制和机制”的重大部署。中省先后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和调整部分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工作方案》,对派驻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充分深入调研,我市按照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整合力量,保持高压态势这一架构,制定了《商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共分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和组织领导等六大部分,充分体现了“一次到位、归口为主、业务平衡、精简效能”的原则,改革后设置15个派驻机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