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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年终考核重在实
闫建卓
文章字数:949

  又到年终考核时。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作为实现责任目标的重要举措,在推动当年工作任务的完成,谋划次年工作思路上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但有些单位、系统的年终考核却仅仅将年终考核作为一种形式,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存在着为考核而考核的问题,没有起到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提升效率、推进工作的应有作用。这就要求在年终考核中以“三严三实”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的精神,鼓实劲,出实招,求实效。
  目标设定要“实”。目标设定是目标考核的重要基础,对于目标考核的成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要根据各单位、系统的工作任务特点,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坚持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突出必考的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能量化的指标一定要量化。如果事无俱细,全部列入考核内容,势必形成胡子眉毛一齐抓,无异于增加了考核难度,影响到考核的效果。
  考核办法要“实”。科学客观的考核办法是搞好考核的关键所在。“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定要结合实际,采取实在实用的考核办法,按照设定目标认真考核。考核人员的组成一定要配强配精,要政治过硬、公道正派,业务精通。考核中要少听汇报,多看台账资料,多深入现场考察;既要听单位、机关干部评价,又要到社区、村、组、工厂、企业倾听广大群众的看法和建议;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更要敢于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要摒弃个人好恶、关系亲疏,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公正进行考核,按照工作实际准确打分,评出等次,确实起到推进工作的作用。
  效果运用要“实”。考核效果的运用是目标考核的根本目的。对于考核中发现的经验典型要积极培养推广,使其开花结果;对于考核中看到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对于考核过程中体会到考核办法不客观、不科学的地方,要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要按照目标考核的等次兑现奖惩,对连续多年取得优秀等次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提拔重用。对于多次位列后进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调整,甚至责令其引咎辞职。要通过目标考核,理直气壮的支持那些敢干事的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那些敢创新的干部,使干事创业的干部有干头、有甜头、有奔头。真正使目标考核成为推进工作的助推器,成为用人导向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