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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政府在人大监督中奋发有为
郭万宝 马建良
文章字数:3355
  近年来,市政府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进政府工作的动力,把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工作视为重要责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忠实地履行政府职责,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完成603.02亿元、159.07亿元,两项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列;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3G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气化商洛”和商鞅大道等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7县区全部创建为省级园林城市,5A级旅游景区和美丽乡村创建势头良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27447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946元。“山水美、城镇美、乡村美、生活美”的美丽蓝图正在商洛山水之间徐徐展开。
  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
  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市政府把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作为重要职责,凡属市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市政府都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并要求各承办单位限期办结。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必须向人大作出解释。同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凡属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财政预决算执行及审计情况、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自觉把各项重大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市政府还坚持推进重大工作必须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的制度,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政府工作,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凡涉及事关长远、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认真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凡是制定重大决策或出台有关政策,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意见,把征求到的意见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如2013年,市人大作出《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决定》后,市政府积极落实,及时召开中心城区禁烧烟煤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禁烧烟煤工作,从市环保基金中筹措200余万元,对煤改气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对改造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对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体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同时将禁烧烟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截至目前,中心城区禁烧区域内222台锅炉已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85台,停烧28台,拆除21台,使用无烟煤88台。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对市政府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决定》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了8次市政府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亲自主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督办人大审议决定的落实,策划并实施了“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十大棚改项目”,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迈上了新水平。
  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市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对重点建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承办单位与代表“零距离”沟通,实行开门办理。市政府办下发了《交办通知》,明确办理任务和时限,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代表建议按期办结。市政府每年都要选择30件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议案和建议意见,由领导包抓归口督办,将各级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自2012年以来,市政府共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6件,建议意见791件,其中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办议案建议共40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由2012年的38%上升到今年的52%,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在办理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中,全年累计投入3.5亿元,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了环境突出问题约谈会,并对商州、洛南、镇安三县区进行了通报,对做好下一阶段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环境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配合人大依法开展工作
  加快推进法治商洛建设
  市政府把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积极配合,全力支持。针对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整改并按市人大要求报告结果。配合市人大先后对《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开展了执法检查,落实整改意见56条。在落实人大执法检查建议意见的同时,围绕建设“法治商洛建设”目标,建立了由市长负总责、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其他市长各负其责、法制办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及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联系,修订完善了工作规则和重大决策规则,先后3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就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重点项目建设和事关民计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2012年以来,针对重大项目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棚户区改造、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形成了对政府工作有价值的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比如,针对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大病救助保险的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积极办理。从2014年9月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来,全市共有1981人次享受大病保险,累计赔付资金1515.52万元,人均报销7650.3元,最高报销14.9万元,大幅减轻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
  摆正位置向人大负责
  认真兑现履职承诺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视察调研和专项工作评议,对在视察检查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及时向市人大报告整改结果。4年来,配合市人大先后对审计整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城市和农村低保、农业产业化、陕南移民搬迁、小城镇建设、科学技术推广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和督查检查65次;市政府财政、发改、民政、公安、工信、安全、国土、卫计、城建、交通、工商质监等35项工作先后接受了市人大的审议评议,落实审议评议意见389条,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实现新的突破。
  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市政府坚持每年人代会向全体代表报告政府工作、当年财政预算及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都要事先征求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提请人代会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情况,以便于市人大及时了解,并跟踪监督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以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议专题报告工作69次,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份。
  自觉接受人大任前和任后监督。对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政府在事前主动与市人大沟通,确保每次人事任免都能体现人民意志。任命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庄严承诺,并将承诺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全市人民监督。坚持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承诺落实情况,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承诺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任期内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承诺兑现情况,接受会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自2012年以来,先后有53名政府组成人员向市人大做出承诺并兑现承诺,让言必行、行必果成为一种责任和自觉。
  认真回答人大代表询问。自2012年以来,市人大先后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财政决算、民生资金、债券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了5次专题询问,市规划、建设、城管、财政、审计、发改、人社、扶贫、民政、卫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3个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到会,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实事求是的回答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加询问会,并向市人大做出郑重表态。他们表态发言中说:“询问有利于发现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值得政府高度重视和警觉。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市政府将诚恳接受、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立行立改,让人大放心,让人民满意。”截至目前,专题询问所提出的12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人大的监督支持,给政府添力壮胆,提供了智力支持,政府应变全局的驾驭力、依法高效的执行力、共促发展的向心力和阳光行政的公信力明显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已经形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成为政府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作者系商洛市人大研究室主任、环资工委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