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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交警支队多举措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文章字数:1283
  市交警支队紧紧围绕公安交管中心工作,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不断提升民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情满旅途、交警同行”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影响广泛。全市交警部门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辖区路况信息及安全提示信息,交通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公路收费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向群众发放春运宣传单、提示卡、画册等宣传材料,将印制的“情满旅途,交警同行,平安春运,一路同行”安全提示车贴张贴到客车及旅游包车上。
  “青春斑马线·我们在行动”倡议活动,广大市民参与其中。民警携手我市爱心社区志愿者协会、商洛学院等单位100余名青年志愿者在市区西岗楼、立交桥十字劝导行人过马路,共发放倡议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劝导行人、摩托车司机遵守红绿灯,帮扶行动不便老人过马路。6月1日上午,在商鞅广场隆重举行了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活动,10个方队1000余人进行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宣誓承诺。
  交通安全大提示宣传活动收效明显。针对假期学校放假、单位职工休假,旅游出行活动增多的特点,交警支队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大提示工作的通知》,将假期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旅游交通安全提示音视频资料以游飞字幕形式在商洛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向辖区驾驶人和管理者推送夏季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通过商洛交警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发布路况信息及安全提示信息,对交通流进行预判,提出合理分流绕行方案。
  新《刑法修正案(九)》宣传覆盖面广。11月1日,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将被判刑。民警通过大量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向重点车辆驾驶人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普法性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交警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起到了明显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深入人心。交警部门广泛向市民发放带有“12·2”标识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0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大干40天,淘汰治理黄标车攻坚战》等宣传彩页。创新宣传手段,把城区网吧计算机主题桌面全部换成“12·2”宣传图片和宣传提示语,在上网过程中不定时在集群广播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将所有出租车顶LED显示屏更换为“12·2”主题词,循环滚动推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省际卡口、收费站等处悬挂交通安全横幅进行温馨提示,向过往司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社会反响热烈。
  市交警支队始终把“五进”活动作为宣传方式,经常深入企业、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车站、企业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车、校车及农村面包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民警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沿线村庄,教育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等。通过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共同建设平安幸福商洛。(卢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