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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人大确定明年15项重点监督议题
文章字数:747
  本报讯(李正泉)近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确定了15项重点监督议题。
  从11月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与市“一府两院”及其各工作部门对接沟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并根据平时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代表对“一府两院”提出的建议,最终确定了2016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具体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搞好地方立法、法律监督、财经监督、干部任后监督、代表议案督办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15项监督议题中,涉及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5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涉及7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作监督,包括听取和审议2016年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财政决算、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2015年审计报告的问题整改情况、林业经济发展情况、关于“一体两翼”地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一体两翼”地区发展规划实施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涉及两项干部任后监督,计划在4月份和6月份,分两次对市“一府两院”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测评。同时,还将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工作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测评。
  在监督方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监督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关键,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着力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同时,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切实搞好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测评工作,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保证人大监督成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