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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让法治精神前行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综述
文章字数:1731
  2011年以来,按照中省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学用结合、依法监督”的工作方针,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以“六五”普法为契机,通过学习文件抓发动,联系实际抓规划,对照要求抓落实,强化监督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全面系统地推进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商洛建设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机制,夯实依法治理责任
  健全的领导机构是抓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组长,办公室和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落实了工作经费,确保了机关“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根据省、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结合实际,认真起草和制订人大机关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种实施方案,并逐级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各委(室)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层层有人抓、责任落得实。
  突出重点,促进普法宣传扎实推进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建设法治商洛的基础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在党组会上,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大家学法律、学业务,举办机关法律大讲堂,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讲授法律专题课,受到了大家的普遍欢迎;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考试。每次组织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之前,都要集中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调研组人员尽快熟悉法律,成为监督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通过人大系统“三刊一网”等媒体以及编发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等形式,在市全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监督,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为了确保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制定了《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八项工作制度,各委、室也相应制定了同“一府两院”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办法和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从制度层面有效加快了我市民主法制进程。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视察、调查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发现了典型案例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社会的法律秩序。为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确保我市“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实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调研组,重点对洛南、山阳两县及市农业、国土、国资等3个部门和商洛学院的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确保我市如期实现“六五”普法目标任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促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窗口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针对涉法涉诉、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大交办和督查力度,推动了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
  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靠法治思维促进和谐。五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方面,做了一些积极地尝试和有益地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六五”普法任务的完成和依法治市水平的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郭万宝 余会存 杨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