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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总结经验教训 强化规范管理
镇安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文章字数:3364
  镇安县辖14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48个行政村1007个村民小组,6个社区居委会39个居民小组,总人口3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3万人,占总人口的83%,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国家级贫困县。截至今年8月底,全县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978户10296人、城市低保2512户5463人,分别占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4%、11%;五保对象4105人,其中集中供养986人,集中供养率达24%;城乡医疗救助2035人;临时救助1103人。
  近两年来,该县社会救助工作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以城乡困难群众为主要救助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特别是去年7月,有关媒体在网络上报道该县庙沟镇落实农村低保政策不到位,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给该县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全县上下痛定思痛,变压力为动力,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根源,确定了“宣传——政策清、规范——程序明、严格——对象准、参与——群众认、留档——媒体信、正确——党放心”的工作目标,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规范操作、落实责任四个方面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整治农村低保。去年7月份后,利用了近半年的时间,采取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夯实责任、问题销号、典型带动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专项整治,彻底扭转了农村低保管理粗放的工作局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全县共查处涉及违规资金335万元;取消干部家属、富裕户享受低保153户615人;清理“人情保”“关系保”171户702人;清理死亡人员41人;立案查处低保违规案件38起,涉案人员98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
  做好制度衔接,提升医疗救助效率。从今年1月份起,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对象、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了与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政策衔接以及医疗救助资金的“一站式”结算服务,大大提高了大病救助的时效性和可及性,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全年医疗救助共计1502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36万元。
  制定出台政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年初,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对临时救助工作再次做了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镇安县民政局关于统一全县临时救助标准的补充通知》,将救助对象分为7个类别,根据每个类别的困难程度,确定了7个救助标准,即: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疾病住院治疗,享受各种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数额在3万元以上,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救助;家庭成员中有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或者暂时无法找到具体责任人,导致受害者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5000元救助;因发生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5000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期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救助;其他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救助;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次性给予300元至500元救助,用于安排临时食宿、协助返回等基本费用;县政府做出处理决定的,按决定意见办理。根据急难严重程度,制定了“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两种救助程序。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使临时救助工作更具操作性,确保做到了有的施救、分类施救、急难快救。全年,临时救助3505人次,发放资金724.5万元。
  加强动态管理,搞好城市低保复查。今年3月份,根据《商洛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镇安县城市低保复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城市低保复查工作组,联合各镇(办),从3月20日开始,利用4个月的时间,按照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三个要件,对在册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回头望”,复查工作做到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复查面达到100%。共取消了198户668人的保障资格,对82户家庭成员死亡或户口转移的,降低了低保补助标准,对97户家庭成员有增加或家庭收入低的,提高了保障金。通过复查,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五保工作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五保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由5000元提高到了6000元,分散五保人员生活补助由4760元提高到了5500元;二是加强敬老院建设,新建设了木王、米粮、铁厂、关坪河4个敬老院,并投入了运营;三是加强敬老院管理。7月份,民政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15个敬老院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所发现问题,向当地镇人民政府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8月份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保对象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出台了《镇安县敬老院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试行)》,下拨农村敬老院修缮资金4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安全设施建设。同时,我们计划在4季度,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逐户登记审核、建档立卡,做到“应保尽保”。
  通过一年多坚持不懈的努力,该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了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在救助对象确定上,实现了从群体化到精准化的转变;在救助程序上,实现了从简单化到规范化的转变;在救助资金发放上,实现了从单一化到社会化的转变。总结经验,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措施:
  领导重视是关键。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领导重视了、关心了,才能组织、协调、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在农村低保整治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抽调县级部门130多人组成19个工作队,深入村组帮助搞好整治工作;废除了“产业保”“项目保”的会议纪要和决定;将12名退伍军人安置到镇民政办,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按政策规定如数安排了低保资金和工作经费。由于领导重视,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政策宣传是前提。过去,由于政策宣传没到位,部分群众、甚至干部对城乡低保保障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一知半解,错误认为低保金是福利,人人都可以享受,不要白不要,更有甚者因不符合低保条件,被取消低保资格的群众,一时不理解,到县政府、民政局上访、闹事。对此,在城乡低保整治中,该县做到宣传先行,一方面发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的舆论引导作用,着力宣传国务院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政府42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另一方面印刷各类宣传品,强化对政策的宣传。县局印制6万册《农村低保知识问答》、柴坪镇印制的《明白卡》、庙沟镇印制的《致全镇村民的一封信》等等。通过舆论宣传,群众对低保政策清楚了、理解了,怨声小了,意见少了。
  规范操作是保证。要把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没有一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做保障,是很难实现政策设计的初衷。原来该县的农村低保工作之所以出现问题,根源就在于群众评议环节流于形式,镇政府审核程序走了过场,谁享受低保由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在整治过程中,通过试点总结出来了“四个环节十二个步骤”的操作程序后,大大提高了低保对象的准确率,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同时,通过规范运作,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经验教训证实,只有规范操作,才能堵塞漏洞,才能做到公正、公平,才能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部门协作是条件。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服务内容多,它需要上下联动,左右协作,齐抓共管。该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实现了与卫生、社保、保险等部门在政策、管理、信息方面的无缝衔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方面,该县加强了与财政、金融机构的合作,各项资金均实现了“一卡通”发放,保证了资金安全。只有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使救助资金、设施、信息等得到合理使用,才能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现象,从而降低救助成本,提高救助效果。
  日常监督是手段。日常监督是从根本上规范救助行为,防止救助的随意性,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该县出台了《农村低保责任追究办法》《干部联镇责任制》,建立了救助对象抽查制度、公示制度,同时加大了对违规违纪查处力度,有力的保障了各项救助工作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