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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立案监督
文章字数:301
  本报讯(赵亚军)洛南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三方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5年,该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其中,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6件。
  该院树立检察干警严格依法公正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执法理念,积极与公安侦查机关加强沟通,通过严把日常侦查监督工作审查关、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法律宣传等形式,拓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案源渠道,通过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