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章字数:820
  本报讯(郑光子 朱恢军)去年以来,柞水县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不断加强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成了生猪屠宰场,并加强集镇和农村生猪屠宰场所的监管,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农村定点屠宰率实现90%以上,为群众吃上放心肉筑起了一道坚实屏障。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全县16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143家小作坊进行年审、换发证和电子建档工作,进货查验可追溯率达到100%;严格执行食品、肉制品、饮用水、添加剂等检验制度,累计开展肉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8次,水样抽检合格率达到95%,末梢水合格率达到96%。全面推行食品流通企业自律、“网格化”监管和季度巡回查、月突击检查、周抽查等制度,大力开展“四打击四规范”等活动,与全县1400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行动16次,查办相关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户43户;镇以上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城区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管率达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好转。按照“整顿、规范、提升”的要求,制定早夜市、流动摊点餐饮服务监管办法,在城区增设了民政巷、土管巷两条餐饮一条街,对城区夜市、流动摊点全部集中在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和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规范管理和“明厨亮灶”工程,出台《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农村厨师登记和家庭宴席申报备案制;今年以来,全县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实施率达100%,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15次,农村家宴现场检查备案登记200余场次,现场指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