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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20个单位获省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文章字数:393
  本报讯(李海平 樵世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日前联合命名全省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其中,我市商南县金丝峡镇政府等20个单位、山阳县民政局民政事务管理岗等30个岗位为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首次命名的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将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联合授予标志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我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经各级各部门创建培育、考察申报、社会公示,主要从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的基层一线、服务窗口单位中产生。首次命名我市的20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30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期限为3年,实施定期综合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对命名后工作成绩不佳、在群众中和社会上有不良反映、失去示范作用的,将及时取消命名并收回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