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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森林公安受到国家林业局表彰
文章字数:594
  本报讯(刘建国赵招)日前,国家林业局发出《关于表彰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的决定》,市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先进集体,受到表彰奖励。
  近年来,我市森林公安在各级林业、公安主管部门和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生态立市”战略,围绕“执法办案是主业”的工作理念,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实做强林区基层基础工作,广辟案件线索来源,切实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2015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8起,挽回损失1189.2487万元。我市办案总量和警均办案量连年位居全省第一,查破涉林刑事案件数量占全省50%以上。尤其是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我市森林公安民警发扬团结协作,连续作战的精神,克服了涉案地域广、人员多、取证难等多重困难,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和措施,深挖细查,顺线追踪,先后辗转20多个省市抓捕犯罪嫌疑人56人,成功破获了全国涉案蟒蛇类野生动物数量最大的网络系列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黄金蟒、蜂猴、巨蜥等1081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等中省主流媒体均对案件侦破情况进行了报道,促进了全社会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关注和重视。案件的侦破极大地震慑了犯罪,提高了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建设“平安商洛·绿色商洛”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