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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
井宝萍
文章字数:703
  长期以来,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等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协调发展,正是瞄准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体现出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们更要清醒地意识到,越是临近成功的最后冲刺,越要做到统筹兼顾。只有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才能使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是发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进一步看,坚持协调发展,补齐“木桶”短板,也是一个从不平衡到平衡的动态过程,不仅可以形成平衡发展结构,还能使发展之“桶”容量更大。而且,越是补短板,往往越是打开发展通路的关键;越在薄弱环节上多用力,往往越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
  “十三五”规划建议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等多个方面,勾勒出我国今后五年整体性协调性发展的线路图。把线路图变为现实,要求我们学会运用辩证法,善于“弹钢琴”,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我们相信,只要牢牢把握“协调”这一制胜的要诀,就一定能够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下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全国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