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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强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商纪宣
文章字数:1557
  2015年,“反腐”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梳理我市一年来的纪律审查工作,不难发现,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组合拳。
  把握“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格执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约谈办法,前移关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要求被反映人就约谈事项事实和相关情况在本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全年共约谈23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3名,乡科级干部107名。
  让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成为大多数,对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全年党纪轻处分722人、政纪轻处分129人,组织处理2人。
  对少数违纪人员予以党政纪重处分,全年党纪重处分124人,政纪重处分45人。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极极少数”予以立案审查,全年移送司法机关34人。
  在依纪依法惩处腐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通过问题线索核查,还538名干部清白,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84人。
  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线索“主渠道”,实行市纪委领导轮流坐班接访、县纪委领导班子挂牌接访和网络舆情监测、作风纪律监督卡、民情恳谈、民情日记、信访当日接待、民情直通车等10余项制度,开通“12388”专线、微信、短信等公众平台,多途径、“零门槛”收集信息和案源线索。聘请25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廉情信息员、特邀监察员,让他们广泛听取群众反映,时刻“盯人、盯事、盯钱”,直接提供问题线索。
  同时,结合中省对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排查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重点村22个,通过入户走访、项目排查、资金审计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25条。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规范处置,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了洛南县委原书记雷二虎、洛南县政府原县长刘明智、市国土局原副调研员李学文等一批大案要案。
  在重拳“打虎”的同时,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5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435件,处分213人,移送司法14人。
  坚持从严执纪、寸步不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联合执纪、联动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起79人,公开通报17期35人。
  下好“一盘棋”,打好反腐总体战
  反腐工作全市是“一盘棋”。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案件督查督办,实行市纪委常委包联县区抓落实责任制,98个镇(办)全部消灭“零查处”。调整优化镇(办)办案协作区35个,“上挂下派”办案人员56人。市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职能,定期召开反腐败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线索相互移交和重大案情沟通联系机制。公检法各部门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汇报,使各种职能和手段优势互补,彰显“拳头”效应。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70件,立案983件,结案9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97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5人,乡科级99人,挽回经济损失38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