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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中国共产党商洛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文章字数:2672
  中国共产党商洛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3月1日在商州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27人,列席193人。
  市委书记胡润泽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就认真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驰而不息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党内监督水平和实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班子党员领导同志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岗岭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挺纪在前,忠诚履职尽责,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5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会提出,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十八大以来全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聚焦全市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聚焦全市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聚焦中省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一,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两册两会两约谈”制度,切实把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到市县(区)部门和镇(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出现问题、巡视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三查”、“一责双问”,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第二,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约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全面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践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变通执行”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信仰不坚定、妄议党的大政方针、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第三,坚持坚持再坚持,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铁八条”。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持续开展明察暗访、联合巡查、交叉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挤压“四风”问题生存空间。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设立反四风“一键通”举报平台,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第四,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目标任务不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进一步减存量遏增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整改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监督。改进执纪审查方式,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面落实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实施约谈和廉洁档案制度,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
  第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区)委是关键,镇(办)党委是主体。县(区)、镇(办)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紧盯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的,从严追究责任。
  第六,全面落实“两为主”“两个全覆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6月底前完成县(区)纪委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将机构设置和干部力量向监督一线集中。全面落实“两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快实现派驻和巡察“两个全覆盖”。探索创新,建立富有商洛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发挥制度防治腐败的重要作用。
  第七,严格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市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和市直派驻机构改革,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市直派驻纪检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