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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雇工受伤起纷争 析理巧解化干戈
文章字数:529
  本报讯(陈维智)“太感谢您了,姚法官,我终于拿到赔偿款了,后续的治疗就有着落了。”这感人的一幕出现在2月4日上午,镇安县人民法院米粮法庭巧用“算、释、驳”和“四字诀”,成功调解了一起雇工受伤赔偿纠纷。
  原告陈某于2015年12月受雇于某公司药材基地,在犁地劳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摔伤,住院46天,花费医疗费74995元。公司法人认为陈某系临时用工,没签订劳动合同,加之陈某致伤系其操作不当所致,双方在赔偿事宜上分歧很大。
  镇安县人民法院米粮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姚其斌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辩法析理,并从情、理、法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处理结果的利弊得失,“算”就是根据相关法条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具体的赔付数额,调整当事人存在的侥幸心理;“释”就是解释法律规定双方应当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帮助当事人更全面地了解法律;“驳”就是“背靠背”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驳斥明显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不合理要求;“和”就是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的主观承受能力、客观经济条件等因素,缩小分歧,提出折中方案。经过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融洽的气氛下,由被告某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陈某一次性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179995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