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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综合整治
文章字数:1173
  本报讯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市所有在建及2014年以后建成的住宅、商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以及所有住宅小区项目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规范管理综合整治活动。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有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重点查处不按程序办理立项、用地、报建、环评、人防、消防以及“一书三证”等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项目;对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以及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及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建筑工程从严处理;二是工程建设规范遵守方面,重点查处施工企业不按各项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工程建设,不按要求在建设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工程简介牌、施工标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不制定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施工运输车辆不加装篷盖密闭设施、建筑垃圾不按指定线路和地点拉运、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质量安全措施到位方面,重点查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程序不规范、防护用品安全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质量不过关、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和现场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预警机制不完善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建成后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突出的建设项目;四是规划审批条件执行方面,重点查处不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未依法取得各项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而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和规划审批内容以及擅自调整项目容积率、批少建多、批此建彼和随意减少绿化面积、不按规定配建标准地下停车场、垃圾转运点、社区公共用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各类建筑工程;五是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方面,重点查处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违规预售商品房、逾期交房、合同面积与实物面积严重不符以及挪用契税和大修理基金、拖延办理房产证、违规收取各类费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和效率不高,小区清扫保洁和各类设施设备运行管护不到位以及违规出售地上停车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抬高收费标准,采取限电、限水等不当措施逼迫业主缴纳相关费用或采取威逼、利诱手段影响业委会履行正常职责职能的物业管理行为。
  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本次综合整治活动从3月20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为宣传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等四个阶段进行。同时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加大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市政府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