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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长”任后监督
文章字数:852
  3月2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娥带队,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公安局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开展履职评议调研。
  评议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商南、洛南县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中院,通过现场查看、听取评议对象的履职报告、座谈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查看了9个司法工作点,召开座谈测评会7场次,发放履职测评表270余份,个别谈话195人次。通过评议调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3位领导干部自2012年任命以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德能勤绩表现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本人履职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
  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后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对3位领导干部进行的任后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内容、推进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牢固树立任命人员法制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被评议人进一步增强政治思想修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法律监督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而奋发努力工作。
  在调研中,李淑娥指出,开展履职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监督职权,也是促进我市公、检、法等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需要。她强调,被评议对象要正确认识开展任后监督的重要意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把接受监督的过程当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建议,提高司法水平,增强服务能力的过程,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促进提高。评议对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待大家提意见要虚心,接受意见要诚心,整改意见要实心,确保任后监督活动有效开展。评议调研组要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监督工作提供全面详实资料,确保评议调研客观公正,取得实效,为推动我市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余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