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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肺结核患者可享受补助约800元
咳嗽2周以上要警惕
文章字数:825

  本报讯(彭芬)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记者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接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54.9万人次,发现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67万例。全省活动性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下降了16.4%,累计避免了2.7万人因患结核病死亡,有效避免了31.7万人受感染,避免了3.2万例新发病人产生。
  肺结核患者每人享受补助约800元
  自2010年以来,陕西在全国率先落实省级防治经费1492万元,平均每位肺结核患者享受补助约800元。2012年,又将耐药结核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畴。2015年,将结核病筛查分别纳入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和大中专院校学生体检内容,且将结核病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民政部门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结核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015年年初,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将结核病的诊疗工作从疾控机构移交至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疾控机构负责牵头抓总、定点医院负责规范化治疗、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追踪随访”的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及107个县区已全部完成临床工作移交,省市县三级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咳嗽咯痰2周以上要警惕肺结核
  虽然我省肺结核登记患者数已连续10年呈下降趋势,但每年仍有2万例新发肺结核病例,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据了解,2016年陕西将深入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制订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质控标准,开展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质控督查工作。强化疾控机构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筛查,提高主动发现和规范管理水平。同时,全力做好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取政府重视和医保报销、民政救助的政策倾斜,加大早期筛查发现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省卫生计生委提醒广大群众:勤洗手、多通风、强身健体;咳嗽、喷嚏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可以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如果咳嗽、咯痰2周以上,要警惕肺结核,应及时到医院诊治;结核病治疗周期为6到8个月,坚持完成全程规范治疗是治愈肺结核、避免形成耐药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