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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首批尾矿建材产品技术规范本月起实施
主要强制性指标高于同类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
文章字数:1050
  本报讯(记者 王尚锋)4月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由市发改委委托陕西建材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我市首批尾矿建材产品技术规范,经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归口管理单位为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这将有利于解决尾矿资源利用产品“无标”问题,进一步提升规范产品质量、技术管理水平,为夯实尾矿资源产业开发持续健康发展基础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我市本次发布实施的尾矿利用产品技术规范包括:尾矿烧结砖、尾矿非烧结、尾矿机制砂、尾矿骨料混凝土、尾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规定了对应尾矿利用产品的原材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主要强制性指标高于同类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是经过实地采样、标准编制、型试验证、意见征求、专家审查等严格环节进行编制的市级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据了解,自2011年我市启动创建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来,始终遵循绿色、低碳、环保理念,作为传统建材产品的市场替代品——尾矿利用建材产品,目前全市尾矿利用企业已发展到60家,已建成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90多个,形成了尾矿有价元素回收、水泥配料、混凝土骨料、加气砌块、预制建材、新型节能环保墙体砖、机制砂、保温涂料等尾矿利用产品生产及技术体系,联合科研院校(所)或自主研发尾矿利用科技成果56项,年新增工业产值86.32亿元,年消纳利用尾矿能力2382万吨,年减少消耗标煤1.16万吨,解决就业6459人,累计节约土地5200亩,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节约型社会方面成效显著。
  目前,我市尾矿资源利用产品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自律等方面缺少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往往形成尾矿资源利用产品“无标”问题,极大影响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壮大以及产品的竞争优势。我市发布实施首批尾矿利用产品技术规范,以统一标准、提升质量、规范产业、服务企业、创新示范为目的,是推动制定本领域系列产品标准的一次有益实践,也是尾矿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必经阶段,这将有效解决尾矿资源利用产品“无标”问题。
  根据《陕西省标准化条例》规定,为切实做好首批尾矿资源利用产品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市尾矿利用中心要求,辖区内相应尾矿利用企业应以本次发布的尾矿利用产品技术规范为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全球统一标识单位,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溯源系统,每半年应开展一次型试检验,进行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完善,以让技术规范切实成为提升质量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规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