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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十不准”严明脱贫攻坚驻村纪律
文章字数:361
  本报讯(刘家虎 陈风军)近日,镇安纪委明确“十不准”,严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纪律。
  一是不准自由散漫、各自为政、自行其是,自觉接受当地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团结配合村“两委会”开展工作。二是不准擅自离岗、脱岗,自带被褥、自建锅灶、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切实扎根基层。三是不准向村组和贫困户乱表态、乱许愿、乱承诺,力所能及地为村组农户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四是不准接受镇、村、组、农户的接待宴请,确需在农户就餐的,一律按规定交纳餐费;五是不准酗酒赌博,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六是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和土特产;七是不准在镇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八是不准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各项扶贫资金;九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借驻村影响,谋取私利、优亲厚友;十是不准奢侈浪费、高高在上、欺压群众、弄虚作假。凡发现违反驻村纪律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