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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知识问答(之一)
文章字数:1076
  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目前的营改增政策中对增值税税率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4.增值税进项税额指什么?
  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5.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6.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答: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7.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8.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9.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确定?
  答:按期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10.目前纳入营改增的金融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答: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