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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文章字数:1457

  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在2016年环保工作会上强调,今年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在统筹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要不断强化污染减排措施。制定出台《商洛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及《2016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减排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管理,实现精准减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责任考核,实施月通报、季预警、年终考核问责机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真正从源头上实现减排。
  二要深入推进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对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制定并实施《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堤防、治污、湿地等生态工程项目,加快完善水源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好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不正常问题,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丹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
  三要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推行超净排放、热电联产和脱硝除尘技术,切实加强建筑及道路扬尘、工业及锅炉烟尘、挥发性有机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建立市县联网的大气监控数据中心,健全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四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客观统计重金属产品产量,对涉重企业要加大污染治理,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加强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检测,加快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手续不全,不能达标的涉重企业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实施关停并转,确保我市重金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省控制消减任务。
  五要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示范项目,开展示范工程,扩大整治范围;探索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第三方代理,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积极实施农村“面上不见垃圾、污水”行动,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生态创建措施,不断推进省市级生态县、生态镇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持续推行企业挂牌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持续开展环境大检查,加大污染源排查、监测和执法整改力度,集中开展辐射环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环保监管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要不断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危化品、危险废物及尾矿库强化监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
  七要不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要不断增强环境管理能力,加强镇办等基层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提高环保队伍能力素质,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评批复后的履约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要不断增强环境监测能力,优化市、县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和综合分析能力,继续推进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八要扎实搞好环保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环保周刊”“环保在行动”专题宣传,借助网络、视频、户外广告等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实施“十百千万”环保在行动倍增计划,开展“十佳最美环保人、十大环保好新闻评选”等活动;加强市县环保宣教网络建设,着力宣传环保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