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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十项措施力促工业稳增长
文章字数:1282
  本报讯(杨林 马彦民)为积极应对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形势,近日,我市从政策支持、包抓帮扶、创新发展、要素保障、融资扶持、考核奖惩等方面定向出台10项措施,强力促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加强产销衔接。对企业参加市外促销活动,按每户每次给予5000元产品展销推介补助。对当年在电商平台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并排名全市前五位的消费品行业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9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对优先使用地产工业品的建设单位和企业,在工程招投标中给予加分。
  深入开展“百人包百企”活动。积极开展“百名领导干部包抓百户工业企业”活动,由市级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县区政府负责人包抓120户重点规上工业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融资促进、市场拓展、管理培训、人才对接等系列化服务,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从市县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对当年建成投产且累计投资超2亿元的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改项目,按照累计完成投资额2至5亿元、5至10亿元、10亿元以上3个等次,由受益地财政分别给予项目单位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加快规模企业培育。自2016年起,对当年新纳规入统的企业,次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对完成任务的县区工信和统计部门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区工信和统计部门按每超额完成一户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再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对年末退出规上企业户数最多的县区,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
  着力缓解融资困难。各县区政府按照出资不少于2000万元的标准,设立“助保贷”资金池,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对各县区纳税前三名且当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纳税额、贷款额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
  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单外收费一律取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县区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危害、侵害企业正当权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人和事,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产业集聚区的重点科技创新企业用房,由所在地政府给予3年的房租减免。
  强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园区土地储备制度,开辟工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明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30%用于工业园区发展。对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按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从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对排名前四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
  大力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县区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对被列入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的,市上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助。
  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月排名、季考核、年奖惩”制度,对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的县区,授予流动红旗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区,全市通报给予黄牌警告并启动行政问责;对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中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县区,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扣减3分,逐级传导压力,激发工业稳增长、促赶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