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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法院在案发地现场宣判涉林案件
文章字数:646
  本报讯(郭松伟)4月26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由商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朋焕祥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书新担任公诉人的庭审在青山绿水的城关街办曹营社区拉开序幕。这是该院开展“法治文化进万家”活动以来第三次把“流动法庭”搬到基层村部,让150名群众受到了一次鲜活的法治教育。
  曹营社区距离县城20华里,森林茂密,泉水清清,是县城数万群众生活用水的水源地。但多年来乱砍滥伐案件多发,县城水源水质下降。商南县法院打击乱砍滥伐犯罪分子,也为了落实该院不久前启动的“法治文化进万家”活动,对当地群众强化法治教育,决定将2起涉嫌乱砍滥伐犯罪案件搬到案发地开庭,邀请县森林公安、司法局、城关街办等部门单位和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辖区各村(社区)、组近百名干部现场参加聆听。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的声音落下,被告人章乐鹏、郭峰涉嫌滥伐林木案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依法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在场旁听人员发放了将该院编辑的“法官说法”《典型案例选集》读本200余册,庭长郭松伟以该案为例,讲解了乱砍滥伐犯罪的构成、立案标准、情节及破坏森林资源的危害后果,讲解了保护水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讲解了法律《读本》了多起案例。城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汪裕仓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方书新从各自的工作角度进行了法治宣传。整个庭审和法制报告会持续了3个小时,台下群众聚精会神,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