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提升创新能力 实施政策支持
——关于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文章字数:1800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市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服务指导、深化营销推介,促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引领农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新业态。
  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
  产业规模实现大发展。目前,全市发展核桃310万亩,产量6.59万吨,位居全国第一;种植马铃薯85.4万亩,产业规模居全省第三,实现产值14亿元;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2.8万吨、13.1万吨、2172吨,各项农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年产量较十二五初增长最高的达165%,最低的在2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大提升,全市龙头企业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41个,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68个,分别较2010年增长108%、301%、172%。
  群体规模实现和带动能力实现大突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23个,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个、省级龙头企业26个、市级龙头企业94个,龙头企业销售收入90亿元,固定资产54.5亿元,上缴税金3.5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22家。农业企业的加工能力和带动能力实现了大递增,全市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12.99亿元,带动农户31.94万户,户均增收近4000元。
  电商营销发展势头猛。在电子商务发展浪潮中,我市将商洛的农产品搬上网络,注册农产品电商企业55家,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17种农产品,年交易额6.3亿元,使网络成为我市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具体措施和做法
  市上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强化项目的带动作用。在兑现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基础上,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后劲。为山阳、洛南、商州3个县争取了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为28个省级龙头企业争取财政贷款贴息资金600多万元;积极促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银行对接,推介融资项目55个,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贷款7.6亿元;探索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筹措1000万元设立金融支农创新资金,并放大五倍比例为龙头企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设立2000万元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对龙头企业认定、品牌创建、基地建设进行奖励扶持,2015年市财政兑现奖补资金260万元,对10家国家示范社奖励200万元,对3家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奖励60万元。
  建立起监测管理和协调服务机制。建设全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梯次认定培育机制,促进经营主体群体健康发展;对龙头企业优胜劣态管理,坚决摘帽“僵尸企业”25个,有效优化了龙头企业队伍。相关部门长期进行样本企业运行监测,掌握产业化发展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搭建平台,寻找机遇,积极向外界推介商洛农产品,全力唱响“生态农产出商洛”品牌。
  增强核心能力是关键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仍存在发展水平低、管理程度低、创新能力低、加工层次低等四方面的问题,导致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特色不明显,抗击市场能力差。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入思考,认真研究,寻找破解之法。
  首先应全方位地为农业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应深入企业宣传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向金融机构推荐融资项目,协调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资金投放重点和规模,做好政银企对接,不断扩大企业融资规模。创新金融支农方式,统筹省市财政资金,开展金融支农贷款担保试点县工作,建立金融支农贷款担保体系,用财政资金放大金融资本,用金融资本撬动社会资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同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培训,提供机会和平台让他们交流学习;并搭建平台,挑选商洛特色农产品入驻西安展销平台,拓展境外市场,积极迎合目前“互联网+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大趋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其次要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步伐,做好生产基地和企业的认定工作。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等办法,激励各县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县、镇和企业等,培育认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和职业农民,使农业产业基地晋档升级,不断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第三是增强核心动能,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要在技术创新上实现提升,鼓励企业设立技术开发基金,培养研发队伍,加快企业研发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从技术创新入手,提升企业加工能力和副产物综合利用能力,从而使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增强。通过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的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并将发展势头好的企业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延长增值链,使我市农业企业利益联结、合作共赢,从而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