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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基本建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文章字数:710
  本报讯(特约记者 李顺达)“在这里衣食无忧,每天还有朋友一起玩、一起聊天,这里就是我的家。”近日,提起在山阳县中心敬老院的生活,72岁的五保老人陈大爷很满意。
  在山阳,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等机构在养老制度改革中应运而生。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该县共投资9700万元,建成敬老院14所,已形成“175”格局,即:建成1个县级中心敬老院、7个区域敬老院和6个镇敬老院,集中供养1995人。2016年将继续完善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达到20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正在加快建设的老年公寓项目将在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结合社区建设,已建成45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加大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老年人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全县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71个,拥有床位920张,创出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山阳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子。
  为确保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该县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与此同时,该县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科学规划机构建设、设计规范,行业准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收费机制、护理技术、食品卫生安全、医疗保障、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具体实施细则,形成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加强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质量管理意识。对入住老年人实行分类管理、分区居住,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实现由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