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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处理一环保违法企业
文章字数:459
  本报讯(辛建英 刘婷)近日,丹凤县环保局严查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在拉网式排查中发现龙桥振兴商砼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擅自生产,当即对其责令停产并处8万元罚款。
  2016年3月22日,丹凤县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如果不采取措施,排出的废水将对丹江水质产生严重污染。县环保局当即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接到处罚,该公司立即委托环评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引进西安陆森环保公司砂石分离回浆循环生产工艺,迅速启用污染防治设施,实现了废水零排放。
  据了解,丹凤县不断提升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能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先后开展了环保执法大检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饮用水源地及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高考环境噪声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截至5月25日,共出动检查人员220多人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立案处罚2起,制止噪声源3处,督促整改到位违法违规项目16家,正在整改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