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强化汛期尾矿库监管
文章字数:1100
  山阳县现有尾矿库19座,尾矿库的安危是安监的重要工作之一。山阳县结合汛期县域实际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汛期尾矿库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尾矿库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从2012年开始每年按照“专家查隐患、行业抓监管、政府抓督查、企业抓整改”的思路,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时限要求,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每年县政府至少组织4次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督办落实。汛前聘请省级尾矿库安全专家查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一律实行停产整改,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尾矿库经专家和设计单位会诊后,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今年入汛以来,聘请省级尾矿库专家对全县19座尾矿库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隐患20处,当场整改3处,限期整改17处。
  实行尾矿库月巡查制度。全县19座尾矿库每月巡查1次,重点库、运营库4座平均每月1次。突出防汛机构、防汛预案、防汛物资、抢险队伍、应急值守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汛前准备充分;对排水井、排洪涵(隧)洞、排水沟等排洪构筑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洪系统畅通;对库区道路、通迅、供电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畅通可靠;坚持汛期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县安监、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传递雨情、汛情信息。
  实行领导“四级”包抓制度。即对每一座尾矿库实行一名县级领导、一名科级干部、一名企业负责人和一名监测监控责任人共同包抓,年初以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下发予以明确,把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到了实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班人齐抓共管尾矿库安全工作的良好格局。
  开展尾矿库汛前专项整治活动。县安委办制定下发了《汛前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时间步骤和工作措施。对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尾矿库,无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和补充设计;对新建尾矿库,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不得进行施工建设;尾矿库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目前,该县已对排洪涵洞采用浆砌石和平盖板结构的双河钒矿尾矿库、宏昌公司峡沟尾矿库进行了排洪系统改造,对库区下游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居民进行了搬迁,对两座无主尾矿库实施了综合治理,并已通过验收,并对已达到设计坝高或库容以及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5座尾矿库实施了闭库。
  实行尾矿库应急管理通报约谈制度。对汛期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进度缓慢的,进行了通报和约谈。入汛以来通报1次,约谈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