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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讨债未果失理智 出手伤人被刑拘
文章字数:386
  本报讯 (任红亮)6月22日,洛南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将讨债未果、持铁锤砸伤他人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民送至洛南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19日晚8时许,张某民(男,38岁,洛南县景村镇丰中村人,经营贩卖猪仔生意)又一次来到古城镇草店村张某财(男,48岁,从事生猪养殖)家索要张某财购买猪仔时拖欠自己的钱款,张某财以拿不出3380元欠款为由,拒绝张某民提出的清付欠款的要求。双方各执己见,张某民遂到张某财的猪舍开栏赶猪,欲将猪仔拉走,张某财百般阻挡,拉扯中,张某民用随身携带的木把铁锤砸向张某财头部。周围的群众见状,立即上前夺下了张某民手中的铁锤,张某民看张某财满脸是血,自知闯下祸事,便驾驶自己贩猪的三轮车离开现场。后张某财在洛南县医院住院治疗,伤情被诊断为急性颅脑损伤、脑震荡、头皮裂伤。洛南县公安局对张某民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关于民事赔偿问题,派出所已告知当事人应诉诸人民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