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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文章字数:696
  本报讯(石建盈)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领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规范化机制,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通报、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出现的新问题,支持、督促工商质监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专项资金范畴。
  意见明确,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业监管责任,制定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把技术关,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意见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共同维护特种设备安全。
  意见强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安全措施,主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技术档案,保障设备更新、维保、检验等费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