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地方税务局商洛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个人养老保险费缴费的通告
文章字数:416
  一、2015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89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确定,缴费比例为20%。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采取银行代收的方式。已参保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月1日—25日期间,就近选择农行营业网点直接办理缴费(每月26日以后为缴费结算时间,不办理缴费)。
  三、异地转移、当年退休,以及其他特殊缴费,需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参保人员持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明细单》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个人需跨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同时到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销缴费登记手续)。
  四、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间至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日以后缴费将按规定收取利息。
  五、政策、业务咨询电话:商洛市养老保险经办处2311152,2326520;商洛市地方税务局12366,2393026;农行商洛分行2312453。
  商洛市地方税务局商洛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中国农业银行商洛分行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