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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骗领身份证依法被处罚
文章字数:416
  本报讯(郭伟吕丽霞)近日,丹凤县铁峪铺派出所在户口清理整顿过程中,依法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案件,1名违法人员受到相应的处罚。
  6月21日,丹凤县铁峪铺镇油房村村民王某来派出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民警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统中显示其曾经办理过二代身份证,并发现系统中显示的照片与其本人不符,这一情况引起民警的警觉,逐对王某进行询问。王某本人也感到很惊奇,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民警让王某看过户籍系统中的照片后,王某称,户籍信息系统中的照片是其哥哥。
  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某哥哥今年37岁,因在外打工年龄偏大,为了便于找到工作,于2011年12月29日,持比自己小八岁的弟弟的户口簿,以弟弟的名义给自己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
  王某哥哥的行为属于骗领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下一步,民警将对冒用的户籍信息进行更正,待完成后才能重新申领,为王某办理二代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