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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字数:984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深化公安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部署意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围绕职责任务,着眼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幸福商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我市《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四个忠于”为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解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注重专群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创新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组织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新路子。《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承接中省管理要求、符合市情实际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17年,在全市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商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奠定坚实的保障。
    《意见》要求,聚焦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聚焦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更多便民利民新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围绕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公安机关管理服务和执法工作、改革公安管理体制和公安民警管理制度三个方面,部署了25项具体改革任务,涵盖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
    《意见》要求,市、县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强化能力建设、风险管控和改革创新,突出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和重点工作,要明确推进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夯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公安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同时结合公安机关各类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升级整合以及开展“创意警务”推动公安改革等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尽快推出一批在全市叫得响、在全省可推广的先进经验。适时适度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密切跟踪改革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市公安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商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