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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商洛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洛市统计局
文章字数:1099
  2016年6月3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国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同步开展了商洛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调查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确定我市样本量为6.9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96%。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经省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这次调查推算的商洛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商洛市2015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235.63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34.17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1.46万人,增长0.62%,年平均增长率为0.1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8.1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23.5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减少0.2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2.65万人,占52.05%;女性人口为112.98万人,占47.9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01下降为108.5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49万人,占14.64%;15-64岁人口为179.13万人,占76.02%;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01万人,占9.3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7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0.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5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15.1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25.61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94.89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68.7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5528人上升为6421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0299人上升为10868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41976人下降40270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29238人下降为29172人。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7.62万人,占41.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8.01万人,占58.5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3.6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2.1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1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流动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17.01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商洛市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